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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机构概况
        发布日期:2021-03-31 12:54:06 信息来源: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访问次数:

        联系方式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12930

        传真

        0535-2211082

        电子邮箱

        lzs_hbj@yt.shandong.cn

        办公地址

        烟台Bet体育365app下载_注册送365体育_365提款失败怎么办方案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2、13楼

        办公时间

        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工作日下午14:00-17:30

        主要职能

        贯彻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、市委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区(市)党委工作要求,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
        (一)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生态环境规划、区划并组织实施,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、流域、海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。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、技术规范等,参与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,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。

        (二)对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、重污染天气的应急、预警工作。编制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。

        (三)落实辖区内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;组织实施辖区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、排污许可证制度,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。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安排建议,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。

        (四)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,在授权范围内,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,强化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;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、昆嵛山保护区分局外,其它分局按照规定组织审查专项规划环评,审批或者审查开发建设区域、规划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

        (五)承担辖区内大气、水、海洋、土壤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重金属、化学品、机动车及重点区域、重点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。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、区域、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,组织实施辖区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。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,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、制度和重大政策,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。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,监督管理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。拟订辖区内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,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        (六)落实属地执法责任,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,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,依法行使污染防治、生态环境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行政执法职能;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要求。

        (七)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、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及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具体工作,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。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。

        (八)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承担辖区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。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,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,推行清洁生产。

        (九)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监控、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,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。按要求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、环境执法监测、温室气体减排监测、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。

        (十)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.

        (十一)承担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        (十二)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
        机构设置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办公室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12930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文电、会务、督查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信访、值班、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、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。负责综合材料起草、综合性调研 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。 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市内履约工作,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。牵头中央及省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,负责对全市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。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
       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,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、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。承担局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 工作。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。承担局内部审计工作。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人事与法规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81703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社会保障等工作。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
       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、重大行政处罚案卷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承担相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工作。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。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。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。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 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、研判工作,协调、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。

       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、群团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自然生态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81712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,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,指导生态示范创建。承担全市自然保护地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。协调、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湿地环境保护、荒漠化防治工作。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,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负责土壤、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,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。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。

       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、规划,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,协调、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。牵头承担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。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。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。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清洁生产规划、政策措施,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水环境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99217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拟订水生态环境的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。拟订水功能区划,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。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。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。

        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,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、 规划和区划,负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。组织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工作,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工作。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,监督管理入海排污口设置,承担海洋倾倒区管理相关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大气环境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60403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全市大气、噪声、光、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,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污染源普查。拟订大气、噪声、光等环境功能区划。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、制度和重大政策,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。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。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。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。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,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

        质量保障工作。承担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。组织实施全市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。

        组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、规划、 制度。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。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。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减排目标和考核计划,组织分解、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,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。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固废与环境安全应急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32509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、固体废物、化学品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,拟订相关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对核技术利用、电磁辐射、伴有 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。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,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。组织编制、修订生态环境应急预案。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,组织开展应急预警、应急演练工作。组织 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,指导、协调突 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。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以及出口核准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、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相关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机污车污染防治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81127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机动车尾气监测和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。负责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,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开展对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、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进行技术监督与抽测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行政许可科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52225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,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,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、办理和组织协调。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。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。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、政策环境影响评价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、省 市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、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环境执法大队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81710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环境信访、环境执法工作。

        科室名称

        环境监控中心

        办公电话

        0535-2260417

        科室职能

        负责环境监测、在线监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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